李扬于2022年2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医师执业首次注册的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、三十九条、四十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第十三条的规定,于2022年2月28日作出了准予注册(中医专业)的行政许可决定(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》编号:双行审决〔2022〕84号)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2年2月28日